2016年7月底,由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蒋利众律师率领团队成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重庆梦赛力士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并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茂林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6日、27日成功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函,股票代码分别为:838629、838784、838826。
自2015年7月开始,蒋利众律师及团队成员黄朝阳律师、肖立川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开始就上述三家公司的新三板挂牌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历时近一年的服务过程中,法律服务团队根据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进行了详尽的法律尽职调查,并就公司挂牌相关的法律难题(如国有企业未经公开方式取得特许经营权、林业类企业在租赁的农村土地上建设加工厂、境内自然人股东移民境外持股内资企业等事宜)进行了专业论证并提出法律解决方案。在经过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两次反馈答复之后,上述三家公司皆取得了“同意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蒋利众律师专注于证券、金融、投资并购、PPP等非诉讼法律服务,先后担任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备案审查委员会委员、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注册专家、重庆市律师协会投资并购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工商联民营企业律师专家服务团成员、重庆两江新区律师专家服务团成员等社会职务。截至发稿之日,蒋利众律师及团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项目,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企业共4家,正在推进的有7家。成功在上海股票交易所备案并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2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3家。正在推进IPO的企业一家、发行企业债的一家。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备案挂牌及发行私募债的企业数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