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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分享】大成为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7月8日,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粮食集团”)发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中新重庆项目”)下首个离岸人民币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三年,发行利率为4.02%,由中国农业银行提供人民币计价的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新加坡星展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同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理人和账簿管理人。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接受粮食集团委托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由高级合伙人陈友坤作为项目负责人,杜奕律师、王红丽律师、谢彩霞律师及陈晓阳律师作为项目承办人,共同组成项目团队为本次发行提供了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参与起草、审查、修订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协助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的全程法律服务。

作为英国退欧之后发行的第一笔企业离岸人民币债券以及2016年发行的最大规模的企业离岸人民币债券,本次发行第一次实现了境内主体境外发行债券后全额汇回使用的创新模式,意义重大。同时,本次发行系粮食集团第一次在国际市场发行10亿元人民币债券,作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下首个发行的境外人民币债券,对重庆市国有企业走出去境外融资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